书生与玉米粥
容严走后第三天,桃夭夭扛着屠刀从镇上回来,刀刃上的血渍还没完全擦干,在阳光下泛着冷光。路过村口老槐树时,一阵风吹过,带起书页翻动的“沙沙”声。她抬头一看,树底下坐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轻书生,膝头摊着本泛黄的《论语》,手指正轻轻点着书页,看得入神。
这就是容严说的“村口书生”吧?桃夭夭心里嘀咕着,脚步不自觉地慢了下来。她悄悄绕到书生身后,伸长脖子往书上瞅,满页的字弯弯曲曲,像田埂里爬的小虫子,她一个都不认识。“你看的这是什么呀?这些字长得好奇怪。”她忍不住开口,声音突然,吓得书生手一抖,书“啪嗒”掉在地上,书页还被桃夭夭沾着猪毛的裤脚蹭了道印子。
书生慌忙捡起书,拍了拍封面上的灰,抬头看见桃夭夭,先是愣了一下——眼前的姑娘扎着简单的发髻,额前碎发沾着汗珠,腰间别着把亮闪闪的屠刀,模样看着有点凶,眼神却透着单纯。他很快露出温和的笑,把书递到桃夭夭面前:“这是《论语》,我叫林文轩,是镇上派来教村里孩子读书的。你看这四个字,念‘学而时习之’,意思是学过的东西要常常温习才记得牢。”
桃夭夭凑过去,跟着念:“学、而、时、西、之”把“习”字念成了“西”,自己还没察觉,倒是林文轩忍不住笑了,却没半分嘲讽的意思,只是耐心纠正:“是‘习’,不是‘西’,你把舌尖抬起来再试试,像这样——‘习’。”他放慢语速,连说了三遍,桃夭夭跟着练了几次,才终于念对,高兴得像得了糖的孩子,蹦着说:“我会啦!我会《论语》啦!”
两人就这么在槐树下耗了半个时辰,桃夭夭只学会五句话,还把林文轩的书角弄皱了。她不好意思地挠挠头,从布囊里掏出个菜包子——这是早上王阿婆塞给她的,说她杀猪辛苦,特意多放了油。“这个给你,赔你书角。王阿婆做的菜包子,里面有笋干和肉末,可香了!”
林文轩接过包子,咬了一口,笋干的鲜和肉末的香在嘴里散开,眼睛一下子亮了:“真好吃,比我娘以前做的还香。我来村里这些天,天天吃咸菜配糙米饭,好久没尝过这么鲜的味道了。”桃夭夭听了更开心,拍着胸脯说:“以后我每天都给你带!我杀猪赚了钱,能买好多好吃的!”
从那天起,桃夭夭每天从镇上回来,布囊里总会多带些吃食——有时候是热乎乎的红薯,有时候是刚出炉的芝麻饼,怕凉了还揣在怀里,偶尔还会切一小块新鲜猪肉,用荷叶包着。林文轩也不白收,每天午后都会在槐树下等她,教她认字,还会给她讲书里的故事:有会飞的神仙,有能听懂人话的狐狸,还有考上状元的穷书生,听得桃夭夭眼睛都直了,连屠刀上的血渍都忘了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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